广东省气象局升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为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许永锞
关于我省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升级为Ⅲ级的通知
编号:〔2014〕第15号
各有关单位:
14日21时,今年第7号台风“海贝思”(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汕头市偏南方约270公里的海面上,就是北纬21.0度,东经116.7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8级(20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90百帕。
预计,未来12小时,“海贝思”将以5公里到10公里的时速向偏北方向移动,之后时速加快到15公里左右,并将于15日下午到夜间登陆广东汕尾到福建厦门之间沿海地区。
受其影响,14日夜间-15日,粤东海面、珠江口外海面风力7级到9级阵风10级;15日-16日,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有暴雨到大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6月14日21时30分升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为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4年6月14日21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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