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许永锞
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4〕第12号
各有关单位:
5日白天到6日早晨,粤北、粤西和珠三角北部市县出现了大雨局部暴雨。预计,6日-8日,我省大部先后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局地伴有雷电、7~9级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9日-10日,我省南部仍有明显降水。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6月6日09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4年6月6日09时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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