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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I级的通知(编号:2013第18号)

发布日期: 2013-08-02 09:25:00    字体: [大] [中] [小]

  8月2日08时,强热带风暴“飞燕”中心位于湛江市东南方约480公里的南海西沙海域,就是北纬17.3度,东经112.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0级(25米/秒,相当于90公里/小时),中心最低气压为985百帕。

  预计,“飞燕”将以1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将于2日夜间到3日上午在海南陵水到茂名之间的沿海地区登陆。受“飞燕”外围环流影响,我省中西部沿海和海面、南海中北部海面将有9到10级大风,其中“飞燕”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风力10~11级;2到3日,粤西有暴雨到大暴雨并有9~10级大风。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3年8月2日08时30分将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I级。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的各项工作。

  2013年8月2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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