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灾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减灾 >> 减灾服务

关于广东省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编号:2013第17号)

发布日期: 2013-07-31 09:09:00    字体: [大] [中] [小]

  7月31日08时,今年第9号热带风暴“飞燕”在南海中沙海域生成,其中心位于湛江市东南方约910公里的海面上,也就是在北纬14.9度,东经115.8度,中心最大风力8级(18米/秒,相当于65公里/小时),最低气压998百帕。 

  预计,热带风暴将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逐渐趋向海南东部和粤西海面,强度将继续加强,随着“飞燕”的北上,将逐渐对我省沿海和海面带来明显的风雨影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3年7月31日09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的各项工作。 

  2013年7月31日09时00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