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气象灾害(高温)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市城区最高气温33-35℃,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生效中;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最高气温达37℃以上,高温橙色预警信号生效中。预计未来5天,全市高温炎热天气仍将持续。
根据《汕尾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7月25日14时45分启动气象灾害(高温)IV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响应,做好防御工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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