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响应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减灾 >> 地市响应

关于我市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降级为Ⅳ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5 15:53:25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今年第11号台风“白鹿”已于25日07时25分在福建东山县再次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受其影响,截止到25日14时,全市普降大雨局部暴雨,最大雨量出现在陆丰八万82毫米,共有14个测站雨量超过50毫米;陆丰三甲地区出现7到8级阵风,江牡岛、甲东海岛、浮标站出现9级阵风。预计,随着“白鹿”逐渐远离我市,强度逐渐减弱。但今天下午到夜间我市仍有暴雨到大暴雨。

根据《汕尾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8月25日15时00分将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降级为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继续做好防御工作。

 

 

2019年8月25日15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