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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3 17:04:18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9〕第14号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8月23日14时,“白鹿”(强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汕头市东南方约1020公里的西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预计,“白鹿”将于24日半夜到25日早晨在汕尾到福建漳州市之间的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强度11级左右。受“白鹿”影响,24日夜间到26日,我市将有暴雨到大暴雨降水,并伴有7-9级阵风。

根据《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9年8月23日16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河源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82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