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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3 10:30:24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今年11号台风“白鹿”(强热带风暴级)8月23日08时中心位于汕尾市东南方1250公里的太平洋洋面上,预计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于24日穿过或擦过台湾南部后趋向粤东到闽南海面,并于24日半夜到25日早晨以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级在汕尾到福建漳州之间的沿海地区登陆。受“白鹿”影响,25-26日我市将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24日傍晚到25日汕尾附近海面风力将加大至7-9级。

根据《汕尾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8月23日10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9年8月23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