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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02 09:29:38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7208时,南海热带低压的中心位于江门台山偏南方向约39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7级(15/秒,相当于54公里/小时)。

预计,该热带低压将以1015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趋向海南省东部到粤西沿海海面,强度略有加强,较大可能于2日夜间以热带低压或热带风暴级(7级~8级)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

受其影响,2-3日我省中西部海面风力逐渐加大到6级~8级、阵风9级;沿海市县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其中粤西有暴雨局地大暴雨并有6级~7级、阵风9级的旋转风。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972083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

20197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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