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响应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减灾 >> 地市响应

广东省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 2019-04-21 09:52:00    字体: [大] [中] [小]

 

418日到20日,全省除湛江、茂名外,共19个市均录得暴雨以上降水,部分市县还出现了8级以上雷雨大风。预计,21日起我省强降水减弱,22-24日,全省大部以多云间阴天为主,部分市县有(雷)阵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于20194210845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职责,继续做好后续工作。

 

 

 

2019421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