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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8 17:44:00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预计,29到1月1日,寒潮主体入侵,全市气温将急剧下降至今年入冬以来最低值,各地最低气温降至-1℃到4℃(北部高寒山区-5℃到-2℃),清远市区最低气温降至4℃;阳山以北地区有雨夹雪和冰冻、局部有冻雨,并出现道路结冰。

根据《清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12月28日17时34分启动气象灾害(寒冷)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8年12月28日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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