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气象局(台)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云浮市气象台、云浮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云浮市气象服务中心(云浮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1)云浮市气象台
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面向气象防灾减灾,开展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等制作及发布,负责提供公众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负责气象灾情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等职责。
(2)云浮市气象综合保障中心
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装备技术、数据处理等业务维护、运行和保障,负责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
(3)云浮市气象服务中心(云浮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公众气象服务、行业气象服务及效益评估;负责承接行政管理职能的技术支撑和气象设备研发与安装等信息化建设;负责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检测业务;负责气象服务生态文明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气象监测、评估及预报预警;负责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卫星遥感监测评估业务;负责气候及气候变化、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特色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等职责。
管理地方市属事业单位1个:云浮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云浮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分类、研判;预警信息发布的管理,包括拟发布信息的等级,发布的签发、授权,发布的范围、方式,具体发布流程和信息监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作;预警信息发布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等工作;对县(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指导以及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申报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年度计划,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内人工增雨、人工消雨、人工消雾、人工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指导下,管理本市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制定本市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本市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器材、装备的管理及日常维护;负责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下级单位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试验项目的实施和业务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