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承办:广东省气象数据中心
京ICP备05004897号 粤公网安备44000846012-00003号 网站标识码:bm54190017
1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太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 | 2023-08-07 |
2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云浮市气象公共服务中... | 2023-07-12 |
3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昊锐建设工程检测... | 2023-05-11 |
4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湛江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04-18 |
5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 | 2023-03-30 |
6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清远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02-17 |
7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梅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2-12-29 |
8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东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2-10-24 |
图为:召开干部述职会议 叶琳琳拍摄
1月11日,汕尾市气象局召开2021年度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述职会议、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年度考核测评会。
会上,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气象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汕尾市气象部门副科及以上干部、首席预报员围绕2021年履职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情况、2022年工作思路等进行述职。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治责任,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尤其面对极端天气,气象部门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汕尾市荣获“冬养汕尾•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实验区”称号,主动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将33种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接入“民情地图”,开展特色品牌气象科普工作,得到地方政府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全国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气象工作面临更高要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气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在工作部署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汕尾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建设,为汕尾加快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作出新的更大的气象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汕尾市局 叶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