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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实施方案
时间:2019-04-18    来源:2018-04-02   作者: 汕尾市气象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进我市气象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气象部门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实现我市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本部门某些领域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取得干部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行风有新的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坚决遏制,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和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中心任务,谋划和落实体系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气象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气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既治标又治本、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制度保障。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制度,使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严厉惩处,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一)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弘扬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率先垂范,一级带一级,做出表率。围绕作风问题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规定,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坚定不移防反复、防回潮。

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及时通报和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气象局、市局直属单位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年底前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局。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气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三)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群众路线常态化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要紧密结合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内要健全完善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干部培训、党员轮训、个人自学等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主题党日活动等有效形式,推进党内生活规范化,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严明党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省委、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一)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在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等领域中徇私舞弊的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的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开展典型案例通报,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加强教育诫勉与查处问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各级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选人用人过程监督,加强对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倒查机制,重点开展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失职者严格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三)坚决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做到令行禁止

坚决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和各种节礼。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和违规发放、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气象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深入推进防雷领域的综合治理,完善部门科研经费及事业单位科技服务财务管理办法,坚决纠正在科研经费及科技服务收支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坚持改革创新,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持续开展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培育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各级党组织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把廉政内容纳入党政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任职资格考试范围。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机关作风建设月、廉政建设示范点、省局“岭南清风”电子刊物等阵地建设为重点,精心打造一批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气象廉政文化品牌。发挥廉政建设示范点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其质量和内涵,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融入气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加强廉政宣传引导。加强对“准确、及时、创新、奉献”气象精神的宣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气象部门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利用网站等媒体要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严肃宣传纪律。

(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完善党务、局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完善决策的形成机制和程序,深化科技服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合同签订、大额资金支出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和“问题干部”特别监督档案。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楼堂馆所建设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规范气象部门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党内监督。要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县(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市气象局党组提交述廉报告。

加强和改进巡查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作为巡查的重点,增强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把从严选拔、从严培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和从严监督贯穿于人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和完善新提拔干部实绩公示和廉政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要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审计监督,健全和完善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和规范体系。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利用各种审计资源,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大审计结果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力度。

加强群众监督和政务公开。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化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和执行风险防控体系。要推进各个重要事项办理流程的科学化,持续完善和执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防控体系的质量,增强防控的实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健全企业法治理结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舆论监督。重视、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

(四)深化改革和转变机关职能,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推进我市气象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意见》精神,以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服务、预测预报、行政管理和公共财政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我市气象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途径和经验。

做好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加快职能转变,认真梳理气象行政审批职能及履行职能的情况,转变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制定并公布气象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和管理清单规范工作办理流程,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化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建设科学决策、运转协调、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法治部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完善综合考评。

五、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统一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组、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突出主业,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定期研究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各级党组纪检组、纪检干部要协助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完善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定期述职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约谈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等制度。在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中,加强县(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

(三)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把承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有重点、分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牵头机构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机构的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难点工作组织协办单位集体攻关,督导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协办机构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机构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四)狠抓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市局把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将其完成情况纳入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有关任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对于本方案中明确时限的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于持续开展的工作,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每年对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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