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汕尾市气象局 >> 应急减灾 >> 应急响应
关于我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来源:   作者:     【字体:      

 

各有关单位:

6月10日08时到12日08时,我市已普降大暴雨,全市过半乡镇录得超过100毫米的累积雨量。预计,13日我市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累积雨量180到250毫米,局部可达300毫米以上。

根据《汕尾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612110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继续做好防御工作。

 

 

20196121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