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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18-09-14    来源:   作者:     【字体:      

 

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8〕第21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第22号超强台风山竹14日08时中心位于汕尾市东南方约144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预计将继续以25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于15日白天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16日从我市南面约300公里的海面上经过,16日夜间到17日凌晨在广东台山到海南文昌一带沿海登陆,其外围环流将严重影响我市,16到17日我市沿海地区风力8到10级,阵风11到12级;中北部风力6到8级,全市伴有暴雨,局部大暴雨。

    根据《汕尾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9月14日09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8年9月1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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