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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6    来源:汕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作者: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广东省汕头市气象信息网(www.st12121.net)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40号;邮编:510041;联系电话:0754-88566400)。

  一、概述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紧紧围绕汕头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继续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推动汕头全面振兴提供了优质气象服务。同时,按照省气象局和汕头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等。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通过汕头气象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7条,及时启动或变更应急响应7次,及时发布预警信号60次,工作动态信息34条,新增人事任免9条、机构职能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网站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专栏,加大公开力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对重大气象灾害气象保障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气象热点事件,如、“323世界气象日”、“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汕头好人”黄容绍学习活动等都进行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全年“汕头气象信息网”网站访问量约302万次。建立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官方微博集群,包括市级微博和3个区县级微博,统一品牌命名,各地特色服务,全市关注网友达36万。开展了微信气象服务,推出“汕头天气”,结合GIFT格点预报和微信定位,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全市粉丝数达4.7万。

  2.新闻媒体。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在各公共频道和气象频道中每天制作天气预报节目,通过气象频道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60次。在主要有主持人日常节目中,结合3月23日“世界气象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灾害性天气以及天气变化、热点话题等,向公众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气象科普宣传。

  3.气象科普。2017年,汕头气象科普宣传以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活动为龙头,以气象科普基地为依托,以普及防灾减灾和应对气象变化知识为重点,加强与主流社会媒体的合作,通过微信、网站、电视、电台、报纸、QQ群、微博、手机短信、显示屏等各种手段,采用宣传小册子、横幅、标语、漫画、宣传片等各种载体,积极推进气象科普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在于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2017年,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简化和规范公开程序,改版优化广东省气象局网站,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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