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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时间:2018-08-23    来源:   作者:    【字体:     

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监督管理科。

(1)综合办公室(财务科):承担文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档案、宣传、意识形态、信息、保密、信访、出入境管理、对外交流合作、会务、法规、纪律检查、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计财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承办有关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归口管理气象标准化;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和申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气象事业发展改革规划、计划;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督查全市气象部门收入支出情况,负责指导全市气象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2)业务管理科: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的管理;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象服务业务的管理;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科研工作和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3)组织人事科: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人才工作、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干部调配、奖惩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本级和指导下属单位党的建设;监督检查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支部建设,规范支部生活;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党费收缴和返还党费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市局本级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气象文化等工作;承担市局本级和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4)监督管理科:承担安委会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任务;负责气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承办涉外气象活动工作;承担市局本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建立气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等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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