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度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防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粤防雷〔2023〕11号)及汕头市气象局2023年度工作安排,编制印发市防雷中心2023年度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由本中心全年实施。各区县气象局参照编制所辖区域的检查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总结情况报送我中心。
附件:2023年度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
汕头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