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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气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气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落实《通知》要求,自收文之日起,在开展相关行政审批时,不得要求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防雷产品测试报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要求行政相对人进行以上中介服务。企业等社会主体提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等服务需求的,按照市场需求和协商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doc
广东省气象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