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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韶关雷电灾害防御水平,预防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9月29日,韶关市政府在市气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研讨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靳晓兵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润主持会议。
会上,市气象局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详细地解读了《规定》,随后各单位围绕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指出,韶关市地处粤北山区,独特的气候和地形极易生成雷暴云团,雷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规定》的出台,对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基础。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的监督管理,履行职责,加大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违法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依法作出处理;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御雷电灾害工作职责;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共同做好防御雷电灾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