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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3-22    来源:   作者: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韶关市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sgsqxj/)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73号;邮编:512028;联系电话:0751-87383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韶关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全市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信息发布:2020年,韶关市气象部门通过韶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5条,其中气象预警1558条、工作动态27条、机构职能1条、公示公告2条、规划计划2条、文件公开5条,权利与责任清单1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法规标准1条、人事信息1条、财务预决算6条。

互联网:韶关市气象局网站对低温雨雪冰冻、龙舟水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科普开放日活动等工作都进行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建立韶关市气象部门官方微博微信集群,包括市级微博和8个县(市、区)微博,统一品牌命名,各地特色服务,全市微博关注网友超25万,全年发布微博3万多条。全市官方微信粉丝数达5万,全年推送天气信息432条。

新闻媒体:2020年,韶关市气象部门在韶关综合频道和韶关公共频道中每天发布天气预报电视节目。韶关综合频道每天7:00至24:00,以双横屏形式、走马字幕形式17小时不间断播出全市各县的天气预警信号、天气实况、天气预报。

气象科普:2020年,韶关市气象部门开展科普馆开放活动52次,接待中小学生、社会公众8000人次,切实提高了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与主流社会媒体的合作,通过微信、网站、电视、电台、报纸、微博、手机短信、显示屏等各种手段,采用宣传小册子、横幅、标语、宣传片等各种载体,积极推进气象科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1.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2021年,韶关市气象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简化和规范公开程序,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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