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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湖南新中天检测有限公司登记公示的通告
时间:2023-04-11    来源:   作者:     【字体:      

经查,湖南新中天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第一分公司因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于2023年1月20日被韶关市气象局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根据《广东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信息登记公示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被行政处罚的,取消单位信息登记公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公示”,现决定对湖南新中天检测有限公司取消单位信息登记公示,一年内(2024年3月31日前)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公示。

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     

2023年4月6日          


原链接:http://gd.cma.gov.cn/zfxxgk/tzgg_91206/202304/t20230406_5423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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