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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5-12-01    来源:   作者: 韶关市气象局    【字体:      
201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广东省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函〔2014〕185号),我局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批转的《韶关市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韶府〔2014〕48号),全力推进我市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列入2015年度改革计划的38项工作任务,基本按时间进度完成。现将我市2015年度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措施落实,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初步构建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1.建立了全市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与市教育局共同印发文件,落实台风暴雨停课安排。
2.签订相关工作及停工机制。会同人社部门落实技工院校台风暴雨停课安排;会同三防、应急、国土等部门完善了防风、防汛、防旱、防山洪地质灾害的会商和预警机制,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提前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3.完善了全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机制。我局和市环保局共同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会商机制,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空气质量信息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4.建立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今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公布了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初步建立有关责任人、联系人台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预案对接机制,为防灾减灾奠定扎实基础。
(二)优化了气象业务管理体制
1.配合省气象局改革业务资源配置方式,构建满足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技术发展需求的作业流程。
2.开发韶关市中小河流、地质灾害易发点、城区积涝点、交通干线等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探索建立易致灾地区的实时情景监控系统和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监测在线、产品精细、信息通用、流程简约、人员精练”的一体化业务体。
3.联合交通、国土、环保部门开展高速公路、地质灾害预警、环境质量预报等业务系统的开发研制。
(三)全面建立了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1.成立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全部建立;完善了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能力得到提升;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经费1900多万元,启动了全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平台建设工作。
2.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一类模式”建设全市各县(市、曲江区除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平台建设。
3.改造完成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系统。市政府投入246万元,升级改造电视天气预报节目高清制作系统。
4.完成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发布系统建设任务。全市1400多个行政村和街道已安装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
5.提前完善了农村大喇叭预警系统。此项任务原定2016年完成,我局结合乡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的安装,提前完成该项任务。
6. 健全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制。一是会同市应急办制订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流程。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了决策预警短信的发送费用优惠问题。8月份与移动公司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开通移动绿色通道,其他通信商的绿色通道正进一步协调。
(四)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机制
1.加快了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韶关转型和绿色发展,开展了生态建设、森林防火、城市灰霾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等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工作。建设了南岭国家森林公园负氧离子观测站,为我市打造生态和养生旅游区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支撑和优质的旅游气象服务。进一步加快了南岭生态气象中心的建设步伐,争取到了上级投资2000多万元,南岭生态气象中心基础设施、监测设备和业务系统将于年底完成一期建设任务。11月,广东省第一个全要素超级生态气象站,在新丰县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它能实现自然生态常规气象要素、能见度、太阳辐射、紫外线及日照等要素的观测,也能实现对土壤水分、土壤酸碱度、植物梯度温度、路面温度、环境噪声、PM2.5、负氧离子、氧含量、二氧化碳、生物舒适度和高温模拟体验等二十多种观测要素进行全方面的观测,生成农田、森林以及城市等生态气象产品。
2.拓展了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工作。在开展农业抗旱人工增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态建设、森林防火、城市灰霾治理等人工影响天气服务。
(五)完善了气象公共服务管理机制
1.建立了气象公共服务白皮书制度。市、县气象局从今年起每年向韶关公众发布气象公共服务白皮书,公布气象服务范围、产品、种类、标准和传播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2.完成乡镇气象服务站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制订工作。但工作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年底前争取市县财政每年为各服务站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 
(六)加快了气象综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我市与全省同步,开展了气象部门“全口径”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
2.逐步建立稳定持续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制度。目前,市政府已同意承担地方气象支出责任,将地方气象业务维持费、气象干部职工地方性津补贴、职工医疗、住房、养老等人员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基本支出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部门在2016年财政预算中予以落实。各县(市、区)正在参照落实,分级纳入地方预算予以保障。
(七)完善了公共安全气象保障和监管机制
1.气象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2016年的韶关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中,气象安全已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 初步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防雷装置与建筑主体“三同时”(防雷装置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在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得到落实。
3. 健全了雷电观测、预报、预警和防雷装置安全监测等基本业务,进一步强化气象防雷设施安全检验工作。
4. 进一步优化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职能配置。今年5月,我市调整优化市县国家气象机构设置,强化了灾害治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利用、市场监管等职能,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
二、继续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提早谋划2016年改革各项工作
2016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提早谋划改革各项工作。按照《韶关市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重点完成15项巩固发展成果的改革措施,全力推进我市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 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完善灾害应急预警和主动响应机制。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100%要制订与《韶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实施细则,建立台风、暴雨、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和主动响应机制。全部完成市、县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建立与省对接的市、县一体化发布平台
2.建立气象大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加大整合、交换和共享气象信息力度,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发挥气象大数据在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管理、城乡规划评估、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交通与旅游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水陆救助、防洪防汛等领域的作用。
3. 探索建立韶关气候承载能力评估模型,提高气候承载能力评估水平;推动各级政府将气候承载能力评估纳入政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主体功能区划更具科学性。和市发展改革局合作建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评估管理机制,提高农业气候区划、生态资源开发、风能和太阳能利用的气候可行性评估水平。
4.加快落实气象综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部署。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制度,确保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建议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指导。气象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全市全面落实气象综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稳定持续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制度方面,需要市委市政府予以更大的支持,统筹谋划和统一部署推进实施工作,建议市委改革办加强对我市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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