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气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2 0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2〕116号)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清城区东城街办学贤路4号清远市气象局,邮编511510,联系电话:0763-336696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清远市气象局官方微博“清远天气”荣获清远市2015年度“十佳政务微博”称号,清远市公共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2015年度全省排名第8,“公述民评”考核在全市40个A类名列第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1.在气象局院内设立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布气象业务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公示干部人事安排、行政技术职务变动、重大事项等信息;2.在清远市气象局网站开设政务动态、局务公开、学习园地等栏目,充分发挥网络快捷方便的优势;3.对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气象灾害天气事件,通过电视、广播、气象短信、气象微博、微信、“12121”电话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传播,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807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81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04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97条,办事指南类、财政预决算类等信息155条。在《清远日报》上刊登气象信息229份,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74次,发布气象决策短信1043条160万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没有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或通过其他方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2016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简化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