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办函〔2022〕104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八届第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清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