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04:1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社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监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3.承担本行政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基础工作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候资源的普查、监测、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4.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情报、气候资料收集处理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制作及发布;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和气象信息化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综合观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审查认定;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5.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社会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防雷设施的检测、雷击风险评估业务和雷电灾害技术鉴定工作;承担雷电监测资料的接收、处理与应用技术服务,定期编制、发布雷电监测报告。

6.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台)不定级,为清新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股(室):

办公室(区防雷减灾管理中心)、站网管理股(预报股)、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

办公电话:0763-57226155722620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