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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立良法行善治促减灾保民安——广东省贯彻实施《气象法》及配套法规纪实
时间:2020-11-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分享到:

站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基础设施密集,时常遭受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考验……

广东省气象部门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气象法规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气象事业依法发展、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年来,广东先后颁布实施气象地方法规3部,气象地方政府规章6部,有力推动了气象事业在保障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幸福安康、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稳定力量。

秉承首创精神 气象灾害防御有法可依

良法,善治之前提;立法,法治之“先行”。2011年,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起草。2014年,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正式立法项目,11月26日,由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正式实施的第一部地方性灾害防御法规,凝聚了广东气象依法发展的决心。

以众人之力起事者,无不成也。《条例》颁布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各地级以上市人大、政府也以不同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气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了广泛持续宣传。广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及现代化水平得以提高,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得以提升。

——气象灾害防御效益突出。《条例》实施以来,因气象灾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2016年,广东各种气象灾害共造成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明显低于近10年平均值,特别是台风防御实现无人员因灾死亡。今年截至10月,全省因气象灾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灾害防御效果突出。

——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逐步完善。广东在全国率先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机制并逐步推广停工机制,明确规定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极大保障了青少年等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及相关人员的出行效率。每当遇有重大天气过程,是否停课不用再等老师电话,看气象即可行事。

同时,广东持续健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对接机制,实现了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国土、水利、农业等25个部门的应急处置预案的无缝衔接,并积极指导重点单位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防御知识培训。广州在重点单位中推广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和处置“一张表”;深圳建立了台风、暴雨、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工作机制,明确各区气象灾害防御的属地管理职责;潮州市政府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潮州市气象局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提升。广东省气象部门以省部共建区域数值天气预报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发展自主核心技术并带动台风、致洪暴雨、冰雹、雷雨大风和灰霾预报等应用技术研发;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为抓手,实现了18个部门接入平台,进一步绘就防灾数据“一张图”,精编预警信息“一张网”;分灾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服务,探索建立“风雨雷在线预警”,为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式气象实时信息和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保障,为实体经济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强化顶层设计  完善标准体系规范统一

从2015年起,广东探索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初步建立“风险识别、隐患整改、评价科学”的工作机制。2018年,《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由省政府颁布实施,是全国首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地方政府规章,其细化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全省共认定并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3662家,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的工作人员除了日常协助隐患排查外,还经常到企业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让安全意识深深刻在重点单位每一位员工心中。

近年来,广东省气象局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会同省质监局联合发布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建立地方气象标准体系,印发《广东省气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5-2018年)》和《广东省气象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十三五”以来,在不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应用进程中,广东省气象部门承担多项标准制(修)订任务。2015年以来,广东省气象部门获地方标准立项29项,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项24项,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4项,地方标准14项。

(11月19日中国气象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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