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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学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
时间:2018-02-28    来源:2018-02-28   作者:     【字体:      

各市气象学会、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气象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本会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市气象学会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配合下,在各有关单位专(兼)职学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气象学会围绕广东省气象事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气象科技创新,组织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了气象学会的凝聚力、社会影响力。

为此,广东省气象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对在推动广东省气象学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气象学会、会员单位予以表彰。

经申报和推荐,常务理事会审定,广东省气象学会决定授予广州市气象学会等10个市级学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等9个会员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希望各市气象学会、各会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广东省气象学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做好气象学会各项工作,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我省气象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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