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承办:广东省气象数据中心
京ICP备05004897号
粤公网安备44000846012-00003号 网站标识码:bm54190017
1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 | 2024-05-07 |
2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深圳市恒创达安全检测... | 2024-01-30 |
3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汕头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11-07 |
4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汕尾市气象服务中心等... | 2023-10-24 |
5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太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 | 2023-08-07 |
6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云浮市气象公共服务中... | 2023-07-12 |
7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潮州市气象公共安全技... | 2023-05-19 |
8 |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广东昊锐建设工程检测... | 2023-05-11 |
各受邀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服务,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
三、服务内容及时间:
1.拟定《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条文、条文注释稿、起草说明及汇报材料、政策解读、问题清单、调研方案及调研报告、立法依据和参考资料汇编等;
2.组织专家赴相关县(市、区)、行政单位调研和国内相关城市调研;
3.组织市民听证、专家论证等工作;
4.完成《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报送市政府阶段审查修改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7月底前完成《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拟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工作。
四、投标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评审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
1.项目团队情况,14分;
2.同类业绩情况,12分;
3.以往用户评价情况,5分;
4.项目了解分析情况,10分;
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情况,13分;
6.实施计划、工作时间计划安排情况,6分;
7.项目实施方案情况,13分;
8.法规、政策把握情况,6分;
9.质量保障和后期服务方案情况,6分;
10.报价情况,15分;
六、提供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重点提供:
1.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2.起草、修改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相关证明材料,请自行复印并加盖公章;
3.投标者的立法服务方案;
4.投标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须按评分项目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响应单位名称。响应文件的封面和密封袋的封口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7时;
2.地点为广东省梅州市气象局三楼监督管理科;
3.联系人:郭青,电话:0753-2284083,邮箱:mzsqxj@126.com;
4.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可选用快递方式。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未响应。
八、评标流程:
1.本项目招标小组由梅州市气象局负责组织,以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如有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2.结果确定后即在梅州市气象局官网政务公开栏(http://gd.cma.gov.cn/mzsqxj/)以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九、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1日内以书面方式采用快递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
广东省梅州市气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