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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旱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气象局决定于2024年1月12日至12月31日在梅江区清凉山水库适时开展火箭弹人工增雨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梅江区清凉山水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车载移动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梅江区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或者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残骸体降落伞未打开或故障落地等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市气象局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45号,联系电话:0753-2281929,联系人:黄志兴。
特此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气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