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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气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
时间:2022-12-06    来源:   作者:     【字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气象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粤气办〔2021〕32号)《梅州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梅市机编发〔2021〕71号)以及《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梅市发〔2018〕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本权力和责任清单。

一、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职责清单

(一)主要负责人及其重点职责清单

市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3.定期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对口管理单位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强化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5.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将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6.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8.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报告;每季度至少1次以局党组会、局务会或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2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调研督导。

(二)分管负责人及其重点职责清单

原则上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副职中排序第一位的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组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

3.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气象保障能力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7.每年至少参加1-2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调研督导。

8.负责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

(三)分管专项工作的负责人及其重点职责清单

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分管领域、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领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领域、单位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年至少参加1-2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调研督导。

7.协助开展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二、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职责清单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本局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本科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其中: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宣传、保密、信访、财务、档案资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

3.承担落实市局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本科室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5.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二)业务管理科

1.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观测站网、信息网络、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

1.负责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全市气象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负责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有关培训内容。

3.负责本科室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4.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

1.归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委会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任务。

2.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管职责,负责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对气象部门承担防雷行政许可的工程和场所组织防雷装置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开展相应的防雷设施安全检查。

3.负责对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安全监管。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协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7.负责本科室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落实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五)气象台

1.负责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保障服务。

2.负责市局决策气象服务信息安全工作。

3.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1.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为相关部门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提供平台

2.负责公众气象服务各服务渠道信息安全工作。

3.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七)气象综合保障中心

1.负责市局公务用车、消防、供电、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市局所属的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本局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5.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八)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1.承担为市局履行有关行政监管职能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3.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九)气象防灾技术中心

1.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业务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承担为市局履行有关行政监管职能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十)雷安防雷设施工程公司

1.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业务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承担市局履行有关行政监管职能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其他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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