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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旱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气象局决定于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梅江区清凉山水库适时开展火箭弹人工增雨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梅江区清凉山水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车载移动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梅江区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或者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市气象局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45号,联系电话:0753-2281929,联系人:陈清耀。
特此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气象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