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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气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29    来源:茂名市气象局   作者:     【字体:          分享: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茂名市气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茂名市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mmqx.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茂名市计星路52号,邮编:525000;电话:0668-2865121)。
      一、 概况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严格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和省气象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员,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负责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和《茂名市气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与气象业务相统一。
      三是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公开。努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局对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将其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与市政府政务网站进行了链接,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二、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在省气象局网站、市气象局网站、茂名日报等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约746条,通过《茂名日报》、《茂名晚报》等报刊公开513条,通过茂名电视台公开420条,通过行政服务窗口发布服务类信息120条。(注:有些信息同时在不同媒体刊播)
      2、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受理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收费标准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做到入门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
      3强化公众服务,大力提高气象预警信息的覆盖面。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发布气象信息。全年共发送固话语音预警短信4万多人次;向全市80多万手机用户发送各类预警短信超过1000万人次;重大灾害性天气期间,我局免费向电信、移动、联通用户发送灾害性天气服务信息600多万人次。二是及时发布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199站次,有6小时至30分钟的提前量。三是年内适时召开气象新闻发布会。在去年“灿都”及其带来的暴雨和“9.21”特大暴雨、汛期及重大、突发天气灾害气象服务间,以及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各大节假日前夕,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为地方媒体提供发布气象新闻通稿24篇。同时,通过茂名电视台的综合新闻、电视天气节目等相关栏目及电视滚动字幕、“12121”信箱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9.21”期间,免费向灾区6万4千多移动用户提供决策天气预报短信。
      4、茂名晚报设有气象信息栏目,年内共登载70多期次。
      5、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展世界气象日宣传活动、参与市科协组织的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为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的紧密性还有待提高。新一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实现无缝隙衔接;三是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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