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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山市公共部门和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23年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鹤考评办〔2024〕1号),气象局荣获鹤山市2023年度公共部门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2023年,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拔头筹、争上游,毫不放松抓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有效应对2023年14场强降雨和“泰利”、“苏拉”、“海葵”共3个台风影响,实现“人员零死亡、财产少损失”目标。特别是2023年8月25日,及时叫应有关部门到宅梧白水带石门瀑布野游点巡查,并劝导人员撤离,有效地避免了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此外,气象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市委书记刘志刚多次批示表扬。
2024年,鹤山局将再接再厉,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实施“气象+”赋能行动,不断完善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鹤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气象保障!(鹤山局 吕晓红报道)
一审:黄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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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袁锡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