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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合检查
时间:2020-09-01    来源:   作者:     【字体:      

图为:检查组到重点单位实地检查,翟玉泰摄影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气〔2020〕34号)工作部署,市气象局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三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这次联合检查的主要对象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场所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2020年8月,根据各市(区)检查情况,在各市(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中,随机抽取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江门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鹤山市穗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穗鹤油库、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4家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抽查工作分2个组,分别由市气象局领导带队,应急和住建部门派专家组成检查组,共出动9人次,通过查阅受检查单位的台账资料、现场问询、实地察看等方式,仔细检查了重点场所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或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

通过三部门联合检查,可以有效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预防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加强了三部门间的工作交流,切实提高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检查的影响力。(法规科  麦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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