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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政府审议通过《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时间:2020-03-06    来源:   作者:     【字体:      

3月2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召开第十五届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2010年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同时废止。

《规定》共7部分,三十九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导向,对气象灾害的预防、预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环节进行了制度设计。与旧版相比,新《规定》还增设了建立风险预判通报制度、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和气象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等内容。

新《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江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为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李传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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