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门市气象局 >> 政务公开 >> 政务要闻 >> 工作动态
江门:蓬江区以经费补助形式落实气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时间:2019-01-10    来源:市气象局办公室   作者:     【字体:      
        2019年1月8日,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复函同意江门市气象局制定的《蓬江区按照气象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气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由市气象局委派江门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蓬江区气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气象综合监测站网建设和日常维护、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气象防灾减灾管理(防雷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承接、气象灾害评估、气象科普宣传等)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由蓬江区财政承担区气象相关工作导致增加的相应业务部分人员与维护经费。经研究,增加部分的工作经费98万元/年,由蓬江区以经费补助形式划拨至市气象局帐户。

       此前,蓬江区因未成立区气象局导致原属区政府承担的气象安全监管、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预报等职能没有专责部门承担,此次增加相关工作经费,将有力改变该区气象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无法落实等问题现状。(江门市局 管勇报道)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