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0 06:30

解读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积累了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国家综合减灾能力明显提升。但也应看到,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当前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

《意见》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意见》指出,对达到国家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省、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意见》要求,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意见》提出,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 [2]

解读二

对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到河北唐山考察时分别作出过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明确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

《意见》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

根据《意见》,我国将着力从三方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统筹协调体制。总体要求是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其中,尤其是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国家减灾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的职能作用。同时,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

——健全属地管理体制。《意见》强调,要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对达到国家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中央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要健全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一方面,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落实支持措施。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如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等。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需要通过加大宣传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强化法治保障,通过健全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与此同时,落实还需要有明确的计划以及相应的督促举措。

《意见》明确了分工方案,规定了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间,需要负责部门及时制定方案推进落实。各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积累经验。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根据明确的责任和要求,督促工作落实。对做得好的地区或单位要表扬鼓励,对工作落后的地区或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推动整改工作。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