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气办〔2025〕15号关于2024年江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抽查结果的通报
关于2024年江门市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质量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第284号)等法规规章要求,江门市气象局于2024年12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抽查工作(以下简称质量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12家检测机构的23个检测项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检测),其中合格项目20个,合格率约为87.0%;不合格项目2个,严重不合格项目1个,不合格率约为13.0%(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抽查中发现,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检测报告等资料基本能反映现场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有部分检测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测前未做安全技术交底;
(二)检测仪器操作不当;
(三)检测方法不准确;
(四)原始检测记录和检测项目、要素、示意不完整或与现场不一致;
(五)检测报告综合结论未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检测结果。
三、工作要求
质量考核结果将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延续、升级等管理的依据。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须严格落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加强检测质量管理,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本次抽查存在不合格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5月27日前报送市气象局。联系方式:邮箱jmqxjfgk@163.com,电话:0750-3283927。
江门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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