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2: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惠州市气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应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等及时如实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