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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湾区办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01    来源:   作者:     【字体:      

8月17日,市大湾区办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三年惠州市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的五类八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方案,惠州市将着力推进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着力监测能力建设,夯实智慧气象发展基础。构建突发天气精密监测网络,新建相控阵雷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等探测设备;启动智慧气象云平台信息网络提速扩容建设,形成“云+端”业务架构。二是开展科学试验观测,聚焦预报预警技术研究。推进龙门云物理野外科学试验基地多种新型探测设备联合观测试验,推进完善基地基础条件建设;开展强降水天气预报预警技术研究,构建危险天气风险模型。三是保障石化气象服务,助力湾区产业经济发展。推进大亚湾海岸带强天气综合探测基地(大亚湾石化安全气象保障基地)建设,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石化区安全。四是推进智慧气象建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全方位打造智慧气象服务应用,建设基于大数据、虚拟技术的全媒体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科普体系,建设惠州海洋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创新智慧气象发展机制,健全预警信息全流程监控系统,聚焦农业、交通、能源、旅游等行业领域,创新专业气象服务技术产品。五是强化人才和资金保障。用好大湾区人才政策,完善气象人才联合培养引进机制,加大政策性资金对气象工作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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