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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12-09    来源:    作者: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源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务小区;邮编:517000;电话:0762-3186181;传真:0762-3186178)。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解决问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行各部门、各单位收集、整理和编辑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信息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公开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

(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言人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气象公众网、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微博、12121电话以及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局政府信息6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占66%;行政执法类1条,占17%;其他信息类1条,占17%。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河源气象公众网发布我局工作动态类政务信息62条。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条。

(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召开专题气象新闻发布会2次。分别是1月12日召开春运天气趋势预测信息发布会;3月25日召开2018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会商会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16篇。

(三)手机短信、“12121”电话、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针对冬春低温霜冻、汛期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通过手机短信、“12121”电话发送决策服务短信62万人次、预警信号521站次、公众预警短信519万人次。每天通过“河源天气”(公仆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博、“河源天气”微信、“河源气象公众网”发布天气预报信息。

(四)通过报刊、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河源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我局提供的信息516条,其中天气预报、气象灾害类信息、科普知识508条、气象工作动态新闻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如下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够多,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没有人前来查阅和申请。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局将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积极加以改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办事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及时补充更新公开信息。以市政府门户网作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进一步梳理相对应的规范性文件和新发布的文件,并予以审定公开。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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