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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航空飞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施放气球安全工作
各施放气球资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本企业内开展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件。对本企业所属人员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施放气球作业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依法依规施放气球
各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有效的《施放气球资质证》,在开展施放气球作业时,必须按照《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假前提前至少3天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施放气球申请。申请获批的施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批准内容进行施放,严格执行我市禁放氢气球的规定,绝不允许超规格、超范围、超时间施放,施放现场必须有专人值守,出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施放安全。
三、加强施放气球的安全监管
各县气象局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施放气球作业审批,对申请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要严格审查其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数量和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要素,对不符合条件的施放活动一律不得批准。假期值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紧急事务。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绝不能耽搁延误。
广东省河源市气象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