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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座谈会现场 刘子文拍摄
近日,河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李鹏章主任一行到市气象局调研气象法治建设工作。
市气象局局长朱华松首先感谢市人大一直以来对气象工作的高度重视,自2004年以来已经四次对我市气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河源气象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主要汇报了气象法治建设总体情况以及《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河源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详细介绍了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的极端天气事件情况,认真分析了气象预报预警在河源2005年“6.20”、2013年“8.16”以及 2019年“6.10” “6.12”特大洪涝地质灾害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急响应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等。为了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更好地发挥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建议市人大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
李鹏章充分肯定市气象局气象法治建设工作,高度评价气象部门在河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尤其对气象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的设想表示赞扬,认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条例的立法很有针对性和必要性,市人大法工委将全力支持。
李鹏章对气象立法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地方立法必要性;二是要尽快谋划,争取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条例立法工作列入市人大2022年立法计划;三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动,积极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河源市局: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