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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气象局“三定方案”和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编制广州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负责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向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
二、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管职责,对气象部门承担防雷行政许可的工程和场所组织雷电防护装置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开展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查。
三、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企业、场所等雷电防护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负责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实施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升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管。
五、牵头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六、负责指导玻璃栈桥类、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所在景区安装气象仪器设备,开展大风、雷电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指导运营单位制定停止运营的灾害性天气阈值并及时接收气象台按职能制作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指导和监督玻璃栈桥类、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雷电防护装置安装检测工作。
七、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八、负责本部门内部的安全管理以及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