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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关于拟报废资产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10-31 17:00:01 【字体: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的规定,对于没有规定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单位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拟处置资产需进行公示。现对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拟报废的资产(总额5,488,000.00元)予以公示,资产详细情况见附件。

一、本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高小姐,电话:020-6661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