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的规定,对于没有规定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单位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拟处置资产需进行公示。现对广州市气象局拟报废的软件资产(总额18万元)予以公示,资产详细情况见附件。
一、本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广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20-66619606。
附件:拟报废软件清单一览表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的规定,对于没有规定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单位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拟处置资产需进行公示。现对广州市气象局拟报废的软件资产(总额18万元)予以公示,资产详细情况见附件。
一、本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广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20-66619606。
附件:拟报废软件清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