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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气象局关于拟报废软件资产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10-24 10:43:43 【字体: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的规定,对于没有规定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单位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拟处置资产需进行公示。现对广州市气象局拟报废的软件资产(总额18万元)予以公示,资产详细情况见附件。

一、本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广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20-66619606。

附件:拟报废软件清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