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位置:首页> 公告公示
广州市气象台拟报废专用设备(自动气象站)资产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04-30 10:20:16 【字体: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财规字〔2017〕5号)要求:“对于没有规定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单位价值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需进行公示。”

现对广州市气象台拟报废的自动气象站共20套(总额为4968429.69元,详细情况见附件1)予以公示。

一、本公式期为2020年4月30日至5月9日(五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人员、电话:

广州市气象台科技发展部,宋日刚,020-66619712

附件1:拟报废仪器清单一览表。




广州市气象台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