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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时间:2018-03-20    来源:广州市气象局   作者:     【字体: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州市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7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大院5号楼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    编:510046

广州市气象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穗府办函〔2016〕20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有行政许可2项,分别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以上事项均纳入《广州市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7年版)》,且均进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数量93件、受理93件、办结数量93件,实现申请事项100%办结。

(一)依法实施情况。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严格遵守国务院及国家气象主管部门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同时在中国气象局及广东省气象局的指导下,结合广州市地方行政服务的特色,对所有事项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进行设定和梳理;本单位所有许可事项均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

(二)公开公示情况。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备案事项均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广州市气象局官网进行公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及行政备案事项的实施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示信息明确,内容精准细化。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也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办理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时查询审批办理进度。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按要求为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做到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最大程度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对涉及行政许可的2项中介服务“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防雷装置检测”已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转为受理后由审批机构委托实施。我局积极争取市财政对防雷审批制度改革的支持,在2017年部门预算(市本级)落实政府购买技术服务费用。上述举措方便了办事企业、简化了办理流程,切实为企业减负。

(四)创新方式情况。2017年,我局按照国家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6〕131号)等文件精神,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体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2017年3月13日,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发文《广州市气象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穗气〔2017〕49号),文件明确了业务交接工作内容及交接日期,确保了防雷业务平稳交接。

(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监管制度及相关行业标准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共出动检查279人次。单位内部通过制定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对审批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以控制,形成较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2017年,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情况;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

(六)实施效果情况。2017年,我单位各项行政许可工作平稳开展,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基本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的预期效果,切实保障了新建建(构)筑物的防雷安全,获得办事企业的认可。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17年以来,在市政府及上级气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市仍存在没有经过审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  现象,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机制还有待完善,检查多执法少,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方面还未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与有关单位协商,做好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防雷在线监察平台建设,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管理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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